深圳装修网近日了解到一起危房隐患:“柱子都裂了,你说住在里面能不害怕吗?”某小区5栋的一名业主刘女士说,5栋共有7层,每层有两户,按照每户5个人计算,超过50人在里面居住,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该小区5栋存在柱子开裂、钢筋锈蚀、裸露等问题。
该小区小区5栋存在柱子开裂、钢筋锈蚀、裸露等问题。
“柱子都裂了,你说住在里面能不害怕吗?”该小区5栋的一名业主刘女士说,5栋共有7层,每层有两户,按照每户5个人计算,超过50人在里面居住,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深圳装修网了解到,该小区位于罗湖区黄贝路,上世纪80年代建成,因为年代较为久远,小区5栋房屋部分柱子出现开裂、钢筋锈蚀等问题,经专业公司检测,该房屋被评定为B级危房。12月20日,罗湖区住建局为此专门召开会议,确定了初步方案。
2015年4月22日 复函称承重柱开裂存隐患
2015年4月9日,该小区5栋业主向罗湖区住建局递交材料称,5栋101室业主反映,屋子里多条柱子于5年前开始裂开,现在情况更加严重。材料中写道,“经物业公司工程人员现场初步查看,发现该室内多条承重柱都有较严重的开裂情况”。
多位业主提出,该栋房屋可能存在整体安全问题,甚至会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恳请罗湖区住建局派人到现场查看并给出解决方案。
同月22日,罗湖区住建局就业主反映的问题复函称,已于4月21日上午派出两位工程技术人员到该小区了解相关情况,现场检查101房有4条柱子开裂,102房业主反映有2条柱子开裂,5栋室外柱子至少有两处开裂。目测,柱子开裂主要是因钢筋锈蚀膨胀引起砼崩裂。
回函称,该小区5栋1楼承重柱子开裂问题与原房屋结构质量有关,且存在结构安全隐患,建议委托专业公司对该小区柱子开裂问题进行维修加固。
2015年11月10日 专家勘察提出修补加固
其后的2015年11月10日,罗湖区住建局委托专家组对该小区5栋进行现场勘察。勘察的情况是,首层大部分框架柱存在钢筋锈蚀、混凝土起鼓剥落现象,部分构建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候补偏小,部分构建出现顺筋裂缝。
根据现场勘察情况,专家组给出意见,建议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整栋楼进行检测鉴定,检测鉴定项目包括构建中钢筋的锈蚀率、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等11项内容。专家组建议,根据检测结果及有关规范对整体结构进行承载力验算,并提出鉴定结论,对承载力不满足安全使用的构建提出修补加固方案。
2016年9月18日 检测后评定为B级危房
调查人员12月20日走访发现,确实存在柱子开裂、钢筋锈蚀、裸露等问题。深圳装修网了解到,在业主邹先生的家里,多条柱子表面剥落,钢筋裸露在外且锈迹斑斑。
因为资金由哪一方出的问题,对5栋房屋的检测一再拖延。2016年9月18日,黄贝街道办出资委托深圳中建院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对房屋进行检测。
经检测,一层柱1-C、1-D、4-C、4-D、1-B表面混凝土胀裂,钢筋外露,锈蚀严重。楼梯间出屋面板板底存在裂缝,渗水严重。该建筑场地条件良好,未发现有影响上部结构安全的基础不均匀下降。
在结构安全性方面,一二层部分柱轴压比超限,计算配筋不足,其余柱的计算承载力满足安全使用的要求。三层梁6-A
-C的混凝土强度不满足规范基本要求。
另外,部分柱构件表面混凝土膨胀,钢筋外露,锈蚀严重,抽检混凝土构件中氯离子含量超出了规范的限值,影响结构的安全性、耐久性和使用性。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报告》显示,根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该建筑物结构安全性登记评定为D su级,即“安全性严重不符合本标准对A
su级的要求,严重影响整体承载”。
根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04年版),采取综合评定方法对该建筑物主体房屋危险性等级评定为B级(危险点房):结构承载力基本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满足基本正常使用要求。
检测鉴定报告给出处理建议,对存在问题的梁、板、柱构件进行加固处理,应加强该建筑物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以便及时进行处理。
焦点
维修费用到底谁出?
该小区管理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有的交了有的没交
该小区管理处吴主任说,现在小区业委会正在筹备当中,物业专项维修资金5栋有的业主交了,有的没交,“如果房子维修确实需要使用,需要征得业主同意,还要向相关部门上报。这些问题怎么处理,现在还没有定论,政府部门也在牵头做这个事情”。
黄贝街道办:街道已出资委托检测维修费用由业主分摊
黄贝街道办表示,2015年三四月份,社区工作站接到居民反映,工作站将情况汇报到街道,街道继而将情况向区里反映。
“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街道办协调全体业主同意,出资委托专业的公司检测。但是部分业主不同意出资,我们开了好多次协调会。”黄贝街道办一相关负责人表示,2016年7月,街道办考虑到安全问题,就出资委托专业公司检测,得到业主的同意。
上述负责人称,当时检测的结果是结构承载率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处于危险状态,但是不影响主体结构安全。给出的意见是对梁、柱、板加固处理,加强日常维护。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条规定,物业保修期届满后,物业全体共有部分的维修责任由全体业主承担,物业部分共有部分的维修责任由部分共有的业主承担。黄贝街道办据此认为,维修费用应该由业主分摊。
黄贝街道办回应,因为部分业主仍然不同意分摊费用,而小区的维修资金不足以支付这些钱,街道就把情况向罗湖区反映。12月20日,罗湖区召开协调会。黄贝街道办相关负责人说,由区住建局委托公司评估修复费用,再进一步协调。
罗湖区住建局:将请专家评估维修费用再把情况反映给区政府
罗湖区住建局一位钱姓负责人说,该小区的问题反映到我们局里以后,局里非常重视,派专业技术人员去现场看了多次,也出具了意见,“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房子的安全检测和房屋的维修、加固,是由房屋的所有人负责,影响到公共安全时,房地产管理部分应该责令他们去修缮”。
钱姓负责人还称,区住建局曾让业主出资检测,但是部分业主不同意,最后由街道办出资请专家公司检测,“检测的结果就是有危险点的房子,处理意见就是加固处理”。
上述钱姓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请专家评估维修费用,再将情况反映给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