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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政府公报:棚户区改造服务严禁转包违法追刑

来自:sz.zhuangyi.com日期:2016-07-07 11:05:21
深圳装修网了解到,近期,深圳政府公报指出:对棚改服务的购买主体、承接主体、购买范围等做了详细规定,要求棚改服务承接主体按时完成服务项目任务,保证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严禁转包行为。对弄虚作假、冒领财政资金以及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承接主体,办法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列入政府购买服务黑名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棚户区改造政策

深圳装修网了解到,深圳出台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管理办法,对棚改服务的购买主体、承接主体、购买范围等做了详细规定,要求棚改服务承接主体按时完成服务项目任务,保证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严禁转包行为。这是深圳装修网从新一期政府公报了解到的。

根据《深圳市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范围,限定在政府应当承担的棚改征地拆迁服务以及安置住房筹集、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不包括棚改项目中配套建设的商品房以及经营性基础设施。办法规定,经市、区政府(含新区管委会)批准同意,实施购买棚改服务的行政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为购买主体;承接主体则为承接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符合相应条件的企业。

办法规定,承接主体可以向国家认可的、承担棚改服务贷款的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金融机构对贷款进行独立审批。承接主体可以以棚改购买服务合同项下权益向金融机构提供质押担保。对弄虚作假、冒领财政资金以及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承接主体,办法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列入政府购买服务黑名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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