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 年 5月5 日,《中国日报网》发布了《洪涛股份:行贿百万触犯《刑法》,董事长或有牢狱之灾》的未署名不实文章(以下简称“不实文章”),该不实文章在国内其他网站也有转载,对本公司及公司董事长形象造成一定的影响。本公司在获悉上述情况后十分重视,并对不实文章中涉及事项进行核查。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不实文章中称“行贿者中不乏知名企业,洪涛股份(002325)前身深圳洪涛装饰工程公司就是其一。2003年,迎宾馆综合楼装修工程由新疆建工集团三建总承包,因“石友”李勇招标前曾给孟传杰打招呼,让其关照深圳洪涛装饰公司。孟传杰先打高分、再主持召开党组会议,最终确定迎宾馆综合楼装修工程承包给深圳洪涛装饰公司和奥港装修公司。
2006年年底,迎宾馆九号楼装修工程款全部付清后,深圳洪涛装饰工程公司新疆分公司经理洪伟成要给孟传杰100万元好处费,最终该笔巨款由李勇代收。”
2、不实文章中认为“公司董事长或因此有牢狱之灾”。
经核实,本公司针对上述不实文章澄清说明如下:
1.本公司新疆分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12日,并非不实文章所称2006年底已经设立了新疆分公司;
2.洪伟成并非本公司员工,本公司从未与其有任何劳动合同关系,也从未任命其为尚未设立的新疆分公司经理;
3.公司在承接迎宾馆综合楼装修工程过程中遵纪守法,未作出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4.本公司及公司董事长未收到任何有关孟传杰刑事案件中相关司法部门发出的协助调查通知。
1、对相关机构或个人的不实文章,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理性解读,本公司保留对相关机构或个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2、本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