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8月28日)中午11点左右,深圳市罗湖区一公寓楼发生倾斜,侧倒在另一栋房屋上。在坍塌发生之前,公寓楼地下就传出“哐当”、“哐当”的巨响。意识到此现象非同寻常后,当地社区工作站和物业公司立即冒险敲开148户人家的大门,约800人被疏散后,这栋公寓楼轰然坍塌。
坍塌发生时,住在这栋公寓楼附近的居民,吓得连炒菜的锅铲都丢了,直接跑下楼。
昨晚11时许,罗湖区区委宣传部通报:
专家组现场研判后初步认为该建筑采用沉管灌注桩基础,属摩擦桩型,且建筑下方有暗渠,因房屋基底土层较差,在暗渠水流常年作用下造成桩周水土流失和桩身腐蚀,最终造成桩基础发生脆性破坏,导致楼体局部倾斜下沉。即暗渠致水土流失和桩身腐蚀。
万万没想到!楼塌了,房价倒涨了
事发几小时后迅速引发该小区房价震动。其中一套在售的88平房源,一天之内涨价60万,总价达420万。
记者登录某二手房网站查看和平新居房源后发现,该小区的房源广告全部都打上了“拆迁”概念。
倒塌反而让这个29年房龄的老小区成了“网红”,之前卖不出去的二手楼,一下子成了抢手货!
某房产中介明确表示:“要全款,不看房直接签约”。中介还称房主正在从香港赶回深圳的路上,他那边已经有五组客户在询价。
此外,倒塌事故发生后,紧挨该小区的另一小区房价也出现猛涨,房源名称上出现“旁边小区马上拆迁,这里还会远吗”等类似字眼。
律师:购房博拆迁?风险大
倒塌房屋的银行贷款要继续还,倒塌要查明原因,并根据原因确定责任主体。如果是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不达标所致,开发商负有赔偿责任。如果鉴定为附近其他工程施工所致,施工方负有赔偿责任。
倒塌后房屋已经丧失了居住使用功能,不动产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应当做产证注销登记,不能再做转移登记,所以不能买卖。
——信荣(全国)房地产律师团队首席律师张茂荣
房屋倒塌从物权法角度上来说,物权已经丧失了,不具有买卖的价值。
例如说你买个车,突然被别人砸了或者撞烂了,成了一堆废铁无法驾驶了,你就不能说你还有这辆车,只能依据事故责任报告认定向相关主体去索赔。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周争锋
对于中介宣扬的“购房等旧改”的说法,风险很大。倒塌的房屋不能作为买卖对象,但周边比如隔壁栋没有倒塌的房屋,虽然可以买卖,但存在安全隐患,房屋对应的价值大打折扣,此时购买风险不小。
对于“该小区将旧改”的消息,小区总占地面积约9000㎡,根据深圳城市更新相关规定,并未达到面积不少于10000㎡的计划立项申报门槛。若以该小区为单独主体,是不符合城市更新规定的。此外,如何改造还需要对房屋的安全情况进行鉴定。如果该房被认定为危房,危房也分有A、B、C、D四个等级,不同等级的处理措施也不同,不是必然会进行旧改。此时购买该类房屋仍旧有较大的风险,需要谨慎。
——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律师廖信凯
上述就是此次深圳坍塌公寓事件的相关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