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装修网了解到,余小姐是一位租户,近日遇到了烦心事,她的小孩明年9月要入学,办理入学手续所必需的租赁合同需要提前一年准备好。但由于她入住时没有签租赁合同、目前又遇上房东变更等情况,眼看无法及时办好合同,怎么办?街道办介入。
租了一年半的房 不能办入学材料
余小姐解释,自己是2016年8月租进这栋楼,当时房东是陈先生,后来房子改由现房东谢先生承包。“当时房东(陈)给了我们一份空白的租赁合同,但是我没想那么多,就没有签,放在那里了。”结果如今想要办理租房合同时,余小姐却得知现房东不能帮她办理了。
联系到房东谢先生,他表示,目前德兴楼的产权确实由自己承包和收取租金,但之前承包的是另一人陈某阳,陈当时为不少租户都办理了租赁合同,估计有150人左右。谢先生说,陈某阳后来离开了深圳,但是没有和自己办理交接手续,所以陈仍然是德兴楼名义上的“房东”,但现在联系不上。
现房东愿帮忙 但老房东联系不上
谢先生还补充,有些陈某阳时期的租户现在已经不住在德兴楼,如果他们住过的房现在住进了别人,那么为了帮新租户办租赁合同,势必要把老租户的合同注销,但这一步也很难操作:按规定,自己必须找到老租户本人,提交一份情况说明,包括注销理由等等,但这些老租户未必能够找到。另外,老租户发放过租赁卡的,自己还必须把卡收回,或登报声明挂失,这些步骤都很难一一做到,或者十分繁琐。
谢先生说,另一个关键问题是,注销老租户的合同,可能会造成他们的小孩无法入学,非常难办,自己也就此联系过街道、居委会、网格站,“去年就跑了七八趟了”。
街道办 建议着急的居民另租房屋
就上述情况,向街道办寻求核实。街道办回复称,品顺路9号德兴楼于2014年开始由陈某阳承包管理,陈某阳管理时也在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屋登记备案、房屋租赁信息共48份,全部合同资料齐全,均按照深圳市房屋租赁管理业务规范执行。
街道办表示,2016年10月份承包协议到期后,陈某阳离开深圳回老家发展,但其未与现房屋管理人交接清楚、并及时处理好房屋租赁相关事宜,包括房屋业主信息变更、过期租赁信息合同注销等。因此,现有房屋业主信息仍是陈某阳,导致现承租人无法办理相关租赁手续。
深圳装修网了解到,注销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需由具备注销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条件的租赁当事人提出申请。换言之,陈某阳是完成注销登记不可缺少的当事人。
街道办表示,街道已经再次联系现房屋管理人,现房屋管理人也已多次向租户解释,愿意为有需要办理房屋租赁信息的租户提供帮助,如租户不急于使用房屋租赁信息的,可等房屋业主信息变更手续完成后,帮助其办理;若因小孩上学存在急切需求的,建议租户另租可办理房屋租赁的出租屋。街道办称,目前现房屋管理人正在加快处理房屋业主信息变更事宜。(来源网易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