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装修网近日获悉,据统计,2016年1月至11月,全市共发生各类火灾1370起,导致10人死亡、3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2467万元。警方表示,根据调查,这些火灾事故绝大多数是因为存在未消除的火灾隐患所致,而火灾隐患,很大程度上是人为造成的。
今年是连续部署开展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的第八个年头。为提升执法效能,深圳警方以“法治消防”为突破口,提倡善用法律、用足法律,坚持对造成火灾隐患的违法行为“零容忍”,违法处理力度不断加大。
深圳装修网了解到,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消防监管部门共检查单位101303家,督促整改隐患和违法行为154443处,“三停”单位1343家,行政拘留1347人,维护了我市消防形势的稳定。
火灾隐患也许毫不起眼,可一旦爆发,其后果不可估量。对于广大市民来说,火灾隐患可能就存在于生活的各个角落,一经发现,可随时拨打火灾隐患有奖举报投诉电话——“96119”进行举报。
为进一步鼓励市民举报,今年深圳警方将修订《火灾隐患有奖举报办法》,举报奖金将进一步提高,奖励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奖励发放方式将进一步方便群众。警方表示:按照规定,对于举报属实的,将按规定给予200~2000元人民币的奖励。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群众提供的线索不明确,如只提供了诸如在‘××街道’‘××小区’或者‘××社区’存在火灾隐患,对于具体位置和隐患情况说不清楚,甚至是推测想象出来的,这样给出的检查范围太大,造成了不必要的警力浪费。”市消防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事实上,能给出的信息越详细越好,以方便消防部门精准定位。”
深圳装修网揭常见的火灾隐患有哪些:
(1)建筑布局不合理的,发生火灾后易蔓延或影响其他建筑物安全的;
(2)建筑物的结构和耐火等级与其使用性质不相符的,不符合防火规范要求的;
(3)建筑物的通风采暖系统、电气设备、内部装饰装修不符合要求的;
(4)火源、热源、电源距可燃物较近的,如炉灶、火炉、锅炉、烟囱、蒸汽、电热器具、煤气灶、煤气热水器、煤气管道靠近可燃物或可燃结构的;
(5)禁火区内有火源的;
(6)易燃、易爆危险性较大的场所的电气设置不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的;
(7)没有按规定设置避雷设施的,或避雷设备失效的;
(8)应设置消除静电装置而未安装的,或静电装置不符合要求及失效的;
(9)电焊工、电工、油漆工等从事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操作工种人员不具备消防常识,未经安全教育培训上岗的;
(10)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物品人员未经消防培训,不具备安全常识上岗的;
(11)消防水源不足的;
(12)未按要求配备灭火器材或消防器材缺乏及损坏的;
(13)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器材、设施的,如埋压、圈占消火栓;
(14)占用防火间距,如在防火间距内堆放可燃物品;
(15)在工作车间、仓库内设置员工宿舍的;
(16)易燃物品生产、储存、运输、包装不符合规定的,性质相抵触的物品混存的;
(17)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自动报警系统等固定消防设施不符合要求的;
(18)缺少防火制度和相应措施,工作人员不懂防火和灭火知识的;
(19)电气设备的类型与使用场所不相适应,电气设备接触不良、缺乏安全装置的;
(20)安全疏散出口少,消防通道不符合规定或堵塞消防通道的,无疏散指示标志,无事故照明的或失火后影响人员疏散和消防车辆通行、影响水源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