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装修网提醒,租房补贴每人限申领一次。新引进人才应当在引进审批文件签发之日起1年内提出租房补贴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我市新修订的《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将原来只有重点企事业单位高中初级人才才能享受的租房补贴扩展到应届毕业生、新调入的在职人才和新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
根据《办法》,2015年1月1日后由我市接收的应届毕业生、新调入的在职人才、新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可以申请发放租房补贴,标准为本科6000元/人、硕士9000元/人、博士12000元/人。这一政策调整扩大了人才安居政策覆盖面,有利于吸引应届毕业生和优秀在职人才入户,优化深圳的人口结构,是我市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要举措。
记者了解到,申请租房补贴,对于接收的应届毕业生和新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并无年龄限制。新招调的在职人才则应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未满30周岁、硕士未满35周岁、博士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户籍、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市区两级政府配租的公租房、未享受过政府发放的人才租房补贴。
租房补贴默认发放账户为金融社保卡的银行账户。在发放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系统将自动获取申请人金融社保卡账户信息。若申请人未及时办理及开通金融社保卡的银行账户,本人可携带相关材料到办理其人才引进手续的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填报首次发放账户。但补贴续发将拨付到申请人金融社保卡的银行账户,不能更改为其他银行账户。
深圳市人社局提醒,申请人需认真阅读申报信息系统中提供的《申请指南》,按要求进行实名注册和申请,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