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长夏日,空调成为市民不可或缺的避暑装备,但当我们惬意地享受清凉时,也饱受空调滴水之苦。滴滴答答的空调水整夜敲击楼下住户的雨棚、窗户,扰人清梦;走在路上,空调水不时迎面飞来,防不胜防。
近日,网友“szam2002”发布题为《另类高空抛物:空调水!》的网帖引发网友广泛关注,深圳新闻网对此发起“你支持空调滴水入法吗?”的在线调查,调查结果显示,90.86%的网友曾受空调滴水的困扰,80.32%的网友支持入法。对于空调滴水扰民的问题,广东省有明确的管理规定和处罚办法,但市民大多不了解,该法规执行多年,因为执法力度不够、罚款金额较低等原因,威慑力较小,深圳也鲜有个人和单位遭受处罚。
调查:管理处只能帮忙协调
网友“ppcbagfci”自嘲阳台都成了水帘洞,“楼上的空调水都滴过来了,郁闷死了”。炎热一天不走,空调便随时待命,这滴水问题却不能一拖再拖。有的网友支招说直接去找楼上邻居“好好聊聊”,但也有网友无奈称曾遭遇极品邻居。这时候,不少网友便只能找管理处帮忙了。
近日,记者随机致电罗湖、福田多家小区物业管理处,以住户身份投诉楼上邻居空调滴水,管理处工作人员大多表示会帮忙协调,但坦言没办法强迫楼上住户进行整改。罗湖莲塘一小区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会找师傅实地核查,找到空调滴水住户后进行协商。“每到夏天,有关空调的投诉特别多,不仅是空调滴水,投诉空调功率太大,噪音扰民也不少,我们也没办法。”该工作人员无奈地表示。
政协委员:应设置统一空调排水管
日前,记者就此采访了深圳市政协委员、广东君言律师所刘辉主任。据了解,《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在临街安装空调器的,应当将空调器设置在不影响市容的位置上。空调器的冷却水必须引入室内或者下水道,不得直接凌空排放。违反规定者,由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限期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刘辉表示,《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1年修正本)》中虽然没有对空调滴水扰民的相关管理处罚条例,但执法部门也可以参照广东省的规定进行监管。由于知晓率低、执法力度不够、罚款金额较低等原因,该法规威慑力度较小,深圳也鲜有个人和单位遭受相关处罚。刘辉呼吁,相关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制定更详细的管理细则,对空调水排放进行规范管理。此外,目前不少楼盘在兴建时预留了空调滴水管,整栋楼的空调机滴水全部引入管道,统一排放,既方便又不扰民,此举可以从根本上解决空调水凌空排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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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空调凌空排放可罚万元
在香港,如果有住户向食物环境卫生署投诉空调滴水扰民,一经证实食环署可发出《妨扰事故通知》及作出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罚款1万元(港元,下同)。如持续违例,则每日可加判罚款200元。在高额处罚下,空调滴水便不再是小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