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装修网了解到,《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修正案》昨日获市六届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本次修改增加了申请消防设计审核提交材料的规定,明确不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作为消防设计审核的前置条件,解决目前部分重大工程项目无法申请消防设计审核的问题。
本次修改属于针对专项问题的应急性修改,目的在于及时解决目前我市在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工作中的问题,具有急迫性。有关新增条款明确了申请消防设计审核或者备案,以及申请消防验收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所需提交的材料,没有将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作为受理相关行政许可的前置条件。此外,实践中按照我市消防部门相关审核和验收的程序及要求,也不会降低建设项目的消防审核与验收标准。
深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认为,本次修改有利于加快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保障各类建设工程及时有序完成验收,也更加符合深圳经济社会发展以及消防工作实际,将过去游离于监管之外的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改造项目重新纳入消防监管,促使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相关安全责任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更好地提升城市消防安全整体水平。
以上就是深圳装修网了解到的关于深圳历史遗留违建处理办法的相关政策,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摘自:深圳晶报